记者从7月26日举行的海南省上半年经济形势分析会上获悉,国务院于7月19日已批准洋浦经济开发区四至范围调整,实际“扩容”9.7平方公里,使洋浦开发区的保税优惠政策覆盖更多区外项目。
1988年,海南建省办经济特区,同年海南省委省政府将洋浦规划为一个港口工业城市。4年后,在邓小平的亲自批示下,1992年3月,洋浦经济开发区被国务院批准设为国家级开发区。开发区面积30平方公里,另有1平方公里为生活安置区,总规划面积69平方公里。国家给予开发区最大的优惠政策,是国内当时唯一实行保税区政策的国家级经济开发区。
2007年9月,国务院批准设立洋浦保税港区,地址位于洋浦开发区内,当时是中国第四个、华南第一个保税港区。面积为9.2063平方公里,分三期建设。
2009年洋浦经济开发区获批为国家级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
据洋浦经济开发区管委会有关人士介绍,随着洋浦经济不断发展,目前洋浦经济开发区现有范围内已没有足够的深水岸线和陆域资源,大型临海产业须向区外石化功能区集聚发展。同时受到与居民区安全距离的限制,现有区内纵深地带的部分土地也无法为石油化工为主的临海产业所用,而且区内存在着洋浦保税港区、居民区和未利用土地,约20平方公里区域所覆盖的开发区政策资源不能发挥应有的效益。这使90年代初划定的开发区四至范围已无法适应当前经济发展的要求,制约了洋浦主导产业发展。
海南省长蒋定之在海南上半年经济形势分析会透露,洋浦经济开发区四至范围调整,将原先设在“区中区”的保税港区调整出开发区范围,新整调进来的9.7平方公里均能享受开发区保税政策,对洋浦未来经济发展意义重大。
洋浦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主任倪强7月26日在会上表示,2012年上半年,洋浦经济开发区固定资产投资完成近75亿元,投资额创历史新高。
海南对洋浦未来发展有更大的规划设想。2011年12月,海南省委省政府出台《关于全面加快洋浦开发建设的决定》,旨在促进洋浦“一港三基地”建设和和新兴产业发展,使洋浦在海南经济发展中起到更重要的带动作用。
2012年2月,海南省政府批准《洋浦经济开发区总体规划(2011-2030)》,根据最新规划,洋浦经济开发区的地域范围约120平方公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