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 | 海南日报 罗霞 王雪梅
近日,海南省市场监管局出台《关于外商投资便利化服务措施》,为外商来琼投资提供5项便利化服务。
海南省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此次出台外商投资便利化服务措施,旨在加快打造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和公开、透明、可预期的营商环境,给企业提供更加方便快捷的登记注册服务,以最好的资源和最佳的服务吸引国内外投资者参与海南自贸区、自贸港建设。
设立“服务专区”
各市县市场监管局在办事大厅设立外商投资企业登记注册“服务专区”,主动提前介入外商投资项目并提供全程服务,实行“首问负责制”和容缺受理,加强分类指导,提供个性化服务,不退件、不拖延,推进外商投资项目早登记、早落地、早投产。
减少申请材料
免于提交董事、监事、经理和法定代表人任职文件,改由外国投资者在登记(备案)申请书中记载信息。免于提交法律文件送达授权委托书。强化部门间沟通协作,对不涉及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的,通过单一窗口实行“一套表格、一口办理”。
简化身份证明
外国投资者办理注册登记的,免于外国自然人投资者提供我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文书,只需提交护照复印件,并在复印件上作出相应承诺。港澳台自然人提交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复印件,并在复印件上作出相应承诺。
实行住所申报
免予提交住所(经营场所)合法使用证明,实行“住所申报承诺制”,外商投资企业只需填报《商事主体住所信息申报表》和《住所信息申报承诺书》,无须提交房屋产权证明、村(居)委会证明、房屋租赁协议等住所使用证明材料。
优化咨询服务
在“海南e登记”平台增设在线咨询、投诉服务功能,提供企业开办在线业务咨询和投诉受理服务,方便外国投资者等获取登记注册信息和表达诉求。在“海南e登记”平台增加“外资设立”英文服务版块,便于外国投资者通过“海南e登记”平台和海招网登记注册。
来源:海南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