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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文昌市人才政策
2013
06/26
10:32

海南省文昌市人才引进和服务相关政策

海南省文昌市就业局

为了进一步实施人才强市战略,吸引高层次人才在我市工作,提高人才队伍整体素质,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中共文昌市委办公室、文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文昌市引进高层次人才试行办法》的通知(文办[2008]50号)。本办法适用于我市财政拨付的单位和各类企业,引进高层次人才应从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和用人单位的实际需要出发,重点引进我市优势产业重点工程,社会各项事业发展所急需的高层次人才,主要包括:

(一)城市经营、资本运营、城市规划、建筑设计、城市管理、生态环保等方面专业人才。

教育、卫生以及新闻策划,文化传媒等领域的专业人才。

旅游发展规划、酒店管理以及现代物流等现代服务等方面的专业人才。

矿业、食品加工新型工业方面的专业人才。

热带果蔬、水产品、畜牧农产品加工的技术研发、示范推广等方面的专业人才。

我市紧缺急需的其他各类专业人才。

引进的人才应具备有高级专业技术(含高级技师)或具有硕士以上学位,或拥有技术含量高,市场开发前景广阔的专利发明,专有学术及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

凡愿意到我市工作的高层次人才,须提供学历、联系、获奖、体检等有效证书和证明材料,经组织人事部门和用人单位考核并验证合格,报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批复方可办理有关手续并享受有关优惠待遇。

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年龄一般在50周岁以下,用人单位是引进人才的主题,应根据需要,研究制定人才引进计划和为引进人才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充分发挥人才的作用。

用人单位应与引进人才签订合同,凡签约在我市工作5年以上者用人单位可发给在我市购置住房安置补助费。作出贡献补贴,专家级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30万元,省部优专家20万元以内。

引进的高层次人才,来我市之前获得的荣誉称号和专业技术资格。

正式调入我市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高层次人才,除持国家规定的工作标准执行外另给获得博士研究生学历的人员每月补贴2000元;获得硕士研究生学历人员每月补贴500元。

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引进人才应按如下程序办理:

用人单位的组织人事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供高层次人才的有关材料。

组织人事部门审查和报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并经市政府核准。

填写《文昌市引进高层次人才报表》。

送市组织人事部门审核确认,出具同意引进意见书。

办理引进相关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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