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政府文件
琼府〔2011〕35号
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实施意见
各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
战略性新兴产业是引导未来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力量,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是党中央、国务院确定的抢占世界新一轮经济和科技发展制高点的重大战略。当前,海南国际旅游岛建设发展正处于关键时期,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决定》(国发〔2010〕32号)精神,加快培育和发展我省战略性新兴产业,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积极主动抢抓机遇,加快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
战略性新兴产业是国家确定的以重大技术突破和重大发展需求为基础,对经济社会全局和长远发展具有重大引领带动作用,知识技术密集、物质资源消耗少、成长潜力大、综合效益好的产业。我省具有培育和发展好战略性新兴产业的条件和潜在优势,必须主动抢抓机遇,加快实现海南国际旅游岛建设发展目标。
(一)加快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是我省走“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科学发展之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实现可持续发展,建设好海南国际旅游岛的内在要求。我省区位独特,生态环境优良,热带海岛的综合资源条件较好,资源开发潜力巨大。进一步加大力度加快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可形成新的经济增长点,创造出更多的就业岗位,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求,促进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
(二)加快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是推动我省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快速崛起,实现跨越发展的重大举措。我省具备发展知识密集型战略性新兴产业的潜在优势,一批太阳能项目陆续开工建设,将形成全球最大的光伏产业基地;国内外著名信息企业相继落户,推动了新能源、新材料、电子信息等产业的迅速壮大,为我省低碳、高效、可持续发展打下了重要的产业基础。充分利用好我省经济特区的政策体制优势,加大引进力度,能够较快地培育和发展好战略性新兴产业,从而提升我省产业层次,高起点构建现代产业体系,增强经济发展的内生动力。
当前,我省加快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也面临严峻挑战。产业开发层次低、结构不优,整体基础薄、技术弱、集中度不高、价值链短,高技术人才缺乏,地方人均生产总值多年低于全国平均水平等问题突出。2009年我省全社会研发(R&D)投入占全省生产总值的比重仅为0.35%,远低于全国1.8%的平均水平。企业技术创新能力不强、掌握的关键核心技术少,国家认定的729家企业技术中心我省仅2家。支持创新创业的投融资和财税政策、体制机制不完善。有利于产业发展的投资环境有待进一步加强。各市县、各部门必须充分认识加快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重大意义,进一步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积极主动抢抓发展机遇,加大工作力度,加快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
二、鼓励创新发展,将战略性新兴产业加快培育成为我省先导产业和支柱产业
按照国家统一部署,近阶段重点培育和发展生物、新能源、新材料、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制造、节能环保、新能源汽车等战略性新兴产业。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解放思想,创新体制,完善机制,扩大开放,积极主动抢抓机遇,明确方向,突出重点,把加快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作为产业结构优化升级、转变发展方式的重要着力点,下大力气营造吸引各类人才和产业发展的良好环境,发挥企业主体作用,加大政府政策扶持力度,强化创新能力建设,推进科技创新成果产业化,抢占经济和科技竞争制高点,推动战略性新兴产业快速健康发展,促进海南国际旅游岛建设又好又快发展。
(二)基本原则。
市场主导,政府引导。从海南国际旅游岛建设发展实际出发,充分利用国际、国内两个市场,引导我省市场需求,创新和转变消费模式,营造良好的市场环境,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调动企业主体的积极性,推进产学研用结合。在关系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发挥政府的规划引导、政策激励和组织协调作用。
科技引领,创新驱动。切实完善体制机制,大幅度提升自主创新能力,着力推进原始创新,大力增强集成创新和联合攻关,积极参与国内、国际分工合作,大力引进国内外先进技术和装备,加强消化吸收再创新,充分利用国际、国内创新资源,突破一批关键核心技术,掌握相关知识产权。同时,要加大政策支持和协调指导力度,造就高素质人才队伍并充分发挥其作用,加速创新成果转化,促进产业化进程。
整体推进,突出重点。对我省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统筹规划、系统布局、明确时序、协调发展。着力把当前具备发展基础和条件的生物、新能源、新材料、信息产业等领域作为重点突破口,加快推进,努力培育成为我省支柱产业,大力培育和发展产业集群,扩大产业集聚效应,促进产业集中区域率先发展。
立足当前,着眼长远。着力推进当前对缓解经济社会发展瓶颈制约具有重大作用的相关产业较快发展,推动高技术产业健康发展,带动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加快形成支柱产业。同时,把握科技和产业长远发展的新方向,对重大前沿性领域及早部署,积极培育先导产业。
(三)发展目标。
到2015年,战略性新兴产业在生产技术水平和综合效益方面,形成三到四个全国领先的行业,对产业结构升级的推动作用显著增强,增加值占全省生产总值的比重达到6%左右。
到2020年,战略性新兴产业增加值占全省生产总值的比重力争达到全国平均水平,生物、新能源、新材料、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成为我省支柱产业,高端装备制造、节能环保、新能源汽车产业成为先导产业的协调发展格局初步形成。创新能力大幅提升,掌握一批关键核心技术,在局部领域达到国内外领先水平;形成一批具有国内外影响力的大企业和一批创新活力旺盛的中小企业;建成一批产业链完整、创新能力强、特色鲜明的战略性新兴产业集聚区。
三、立足省情,努力实现重点领域快速健康发展
根据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发展阶段和特点,进一步明确发展的重点方向和主要任务,统筹部署,集中力量,加快推进。
(一)生物产业。1.打造金种子工程。结合实施《全国新增1000亿斤粮食生产能力规划(2009-2020年)》以及海南国家蔬菜水果生产基地,进一步理顺南繁管理体系,以海南三亚国家农业科技园为依托,整合资源,加快南繁育制种基地建设,着力培育生物育种业,大力发展粮食、蔬菜、水果等优良品种育制种;以海南海研热带海水鱼类良种场等为重点,发展水产苗种以及海洋生物优良品种育制种。积极推广绿色安全生物产品,促进标准化、规模化和产业化发展。2.大力发展生物制药。以海口药谷、定安塔岭工业园等为重点,以国家中药现代化科技产业(海南)基地和省药物研究实验基地建设为基础,建设国内先进水平的新药研发技术支撑平台。大力发展用于重大疾病防治的生物技术药物、新型疫苗和诊断试剂、化学药物、现代中药、多肽类药等创新药物品种。发展新型生物质纤维加工技术,提升生物膜工艺技术水平,增强南药、黎药、海洋药物的自主研发能力,全面提升生物产业水平。3.加快先进医疗设备、医用材料等生物医学工程产品的研发和产业化。以海南医学院为重点,建立人工皮肤组织库,发展再生医学,培育微创整形再造美容产业。
(二)新能源产业。大力发展清洁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大力推进核电、液化天然气、燃料乙醇等项目的应用和开发。规划开发海上风能资源,因地制宜开发利用沼气等生物质能,加快建设适应新能源发展的智能电网体系。1.以海口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海口综合保税区、定安塔岭工业园和昌江循环经济工业园等为重点,大力发展太阳能光伏发电等材料生产项目,培育从硅片到太阳能电池(组件)及配套产品的完整产业链,加快太阳能热利用技术推广应用,开拓多元化的太阳能光伏光热发电市场。2.以东方工业园为重点,积极推进生物柴油等生物质能源开发和利用,建立新兴能源技术研发与产业化示范工程。3.以海口及周边地区示范区为重点,积极发展规模化、标准化沼气示范点建设。
(三)新材料产业。依托我省资源,发展我省汽车、航天等先进装备制造业发展所需的新材料。1.以海口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老城经济开发区等为重点,大力发展特种玻璃、航空航天玻璃、功能陶瓷、非织造布、超滤膜、生物纤维膜等新型材料。2.以洋浦经济开发区为重点,加快推进150万吨乙烯工程建设,发展工程塑料等先进结构材料,提升超高分子量聚乙烯纤维等高性能纤维及其复合材料发展水平。以定安塔岭工业园等为重点,发展通信级塑料光纤产业。3.以东方工业园为重点,扩大可降解塑料制品的产能。4.以定安塔岭工业园、昌江循环经济工业园和万宁、儋州木棠等为重点,发展新型建材等产业。5.以昌江循环经济工业园为重点,发展高品质特种钢,带动发展新型合金材料。
(四)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重点支持实施宽带网络倍增工程,以先进的宽带网络设施建设为基础,以宽带无线通信、下一代互联网、数字电视等业务的推广和融合应用为支撑,促进物联网建设,发展基础软件、数据备份库、应用软件等产品开发,提升网络增值服务等信息服务能力。加快旅游服务、农业、医药卫生、休闲疗养服务等重要基础设施智能化改造。加快建设海南(澄迈)生态软件园、灵狮海南国际创意港、三亚创意产业园、海口长流文化创意产业园等园区,鼓励和吸引国内外知名信息技术企业向园区集聚,发展软件研发、服务外包、信息技术培训等软件产品和相关产业,早日建成国家软件产业基地。积极发展动漫等产业,促进文化创意产业大发展。鼓励和支持各类机构、大型企业在我省建设数据灾备中心。推进国民经济和社会信息化建设,积极发展互联网产业和信息服务业。重点推进惠普海南等项目建设。
(五)高端装备制造产业。以满足海南国际旅游岛建设发展需求为导向,发展高端旅游装备技术研发和产品制造。1.以海口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重点,鼓励发展旅游房车、游艇、越野和户外运动、潜水、高尔夫等相关制造业;发展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新型输变电设备等有关产品,强化基础配套能力,鼓励发展以数字化、柔性化及系统集成技术为核心的智能制造装备;培育发展航空修造业。2.以洋浦经济开发区、临高金牌港经济开发区和儋州木棠为重点,面向海洋资源开发,发展游艇、修造船业、海洋工程装备制造,以及其它机械装备制造产业。3.以万宁为重点,引进轻型水上飞机等项目。
(六)节能环保产业。加快生态省建设,在加强清洁生产、节能减排技术装备和产品的推广应用工作基础上,结合我省的实际,鼓励发展小城镇的生活污水处理、城乡生活垃圾转运技术和成套设备生产和应用。加快建立以先进技术为支撑的废旧商品回收利用体系。加快农村沼气项目的实施和利用,积极推进海水淡化及综合利用,实施海水淡化示范工程,并在此基础上发展设备生产。
(七)新能源汽车产业。以海马汽车为依托,大力推进高能效、低排放节能汽车产业发展。着力突破动力总成一体化集成与模块化设计等整车技术、动力电池、电子控制领域关键产业化核心技术,推进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纯电动汽车推广应用和产业化。开展燃料电池汽车相关前沿技术研发。
四、强化科技创新,提升产业核心竞争力
增强自主创新能力是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中心环节,必须完善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充分利用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和省专项资金的核心引领作用,结合产业发展规划,突破关键核心技术,加强创新成果产业化,提升产业核心竞争力,形成“生产一代、试制一代、研制一代、构思一代”不断发展深化和提高的氛围。
(一)加强产业关键核心技术和前沿技术研究。围绕我省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需求,积极争取国家科技计划、知识创新工程和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等支持,集中力量突破一批支撑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的关键共性技术。力争将我省生物育种建成在全国具有较强竞争力的产业,生物技术药物研发、信息服务应用进入全国先进行列,力争在太阳能光伏光热产业、海洋资源开发等领域取得重大突破。紧跟国家在生物、信息、空天、海洋、地球深部等基础性、前沿性技术领域的重大部署,加强交叉领域的技术和产品研发,提高基础技术研究水平。
(二)强化企业技术创新能力建设。加大企业研究开发的投入力度,对面向应用、具有明确市场前景的政府科技计划项目,建立由骨干企业牵头组织、科研机构和高校共同参与实施的有效机制,建设南繁育种工程实验室、热带海水养殖技术重点实验室、创新药物研发及产业化中心、特种玻璃技术研发中心、光伏电池研发中心、通信与网络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汽车工程研究中心等若干具有先进水平的科研平台。加强产业集聚区公共技术服务平台建设,促进中小企业创新发展。
(三)加快落实人才强省战略和知识产权战略。加大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力度,创造条件吸引优秀人才和知名研发机构来我省创业。对连续在我省企业工作五年以上的高层管理人员和具有高级职称或博士学位以上、职业资格二级(技师)以上的人员加大服务力度,在住房、工作条件、个人所得税等方面给予更个性化的扶持,结合我省实际,解决战略性新兴产业企业员工的落户问题,切实打造好留住人才和用好人才的人文环境。海南大学、海南医学院等高校要加快向研究型大学转变,加强战略性新兴产业相关专业学科建设,增加急需的专业学位类别。加大农村实用人才培训,提高农民技能。支持知识产权的创造和运用,强化知识产权的保护和管理,鼓励企业建立专利联盟。加大对具有重大社会效益创新成果的奖励力度。
(四)实施重大产业创新发展工程。以加速产业规模化发展为目标,选择在我省具有引领带动作用,并能够实现突破的重点方向,依托优势企业,统筹技术开发、工程化、标准制定、市场应用等环节,组织实施南繁育种、生物药物、太阳能光伏、电子信息与现代服务业、海洋产业、汽车整车和动力总成等关键技术的重大创新发展工程,推动要素整合和技术集成,努力实现重大突破。
(五)建设产业创新支撑体系。发挥知识密集型服务业支撑作用,大力发展研发服务、信息服务、创业服务、技术交易、知识产权和科技成果转化等高技术服务业,着力培育新业态。积极发展人力资源服务、投资和管理咨询等商务服务业,加快发展现代物流和环境服务业。
(六)推进重大科技成果产业化和产业集聚发展。完善科技成果产业化机制,加速科技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推动具有优势的产业向园区集聚。培育洋浦经济开发区、海口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海口综合保税区、老城经济开发区、东方工业园、昌江循环经济工业园、定安塔岭工业园、陵水低碳科技园、海南生态软件园、三亚创意产业园、文昌神州数码信息产业园、海南三亚国家农业科技园、海南儋州国家农业科技园以及万宁、儋州木棠等一批创新能力强、创业环境好、特色突出、集聚战略性新兴产业的示范基地,形成增长极,辐射带动周边发展。
五、积极培育市场,营造良好市场环境
充分发挥市场的基础性作用,充分调动企业积极性,加强基础设施建设,积极培育市场,规范市场秩序,为各类企业健康发展创造公平、良好的环境。
(一)组织实施重大应用示范工程。坚持以应用促发展,围绕提高人民群众健康水平、缓解环境资源制约等紧迫需求,选择处于产业化初期、社会效益显著、市场机制难以有效发挥作用的重大技术和产品,统筹衔接现有实验示范工程,抓住国家组织实施全民健康、绿色发展、智能制造、信息惠民等重大应用示范工程的机会,推进实施良种推广、金太阳示范工程和太阳能光热光电建筑应用示范工程、节能和新能源汽车示范推广工程、电子商务、电子政务、电子农务、旅行服务信息化、数字化医疗卫生服务平台示范工程、海水淡化示范工程等,引导消费模式转变,培育市场,促进产业发展。
(二)支持市场拓展和商业模式创新。鼓励绿色消费、循环消费、信息消费,创新消费模式,促进消费结构升级,扩大终端用能产品能效标识实施范围。加强新能源并网及储能、新能源汽车等领域的市场配套基础设施建设,稳妥推进新能源汽车充电站或充电桩规划建设。在物联网、节能环保服务、新能源应用、信息服务、新能源汽车推广等领域,支持企业大力发展有利于扩大市场需求的专业服务、增值服务等新业态。积极推行合同能源管理、现代废旧商品回收利用等新型商业模式。推进建设战略性新兴产业研发、制造、产品评估中心和面向国际市场的产品交易中心。
(三)完善标准体系和市场准入制度。主动参与国家建立有利于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的行业标准和重要产品技术标准体系等一系列工作,优化市场准入的审批管理程序。充分利用药品注册法规,鼓励支持新药研发创新,完善药品集中采购制度,支持临床必需、疗效确切、安全性高、价格合理的创新药物优先进入医保目录。加强转基因农产品的管理。完善并严格执行节能环保法规标准。
六、扩大对外开放,提高国际化发展水平
通过国际合作,加快引进和掌握关键核心技术,提升我省自主发展能力与核心竞争力。
(一)大力推进国际科技合作与交流。充分利用国家大力推进国际科技合作与交流的机遇,大力吸引省外境外企业和科研机构在我省设立研发机构,鼓励符合条件的外商投资企业与内资企业、研究机构合作申请国家科研项目。支持我省企业和研发机构积极开展全球研发服务外包,在境外开展联合研发和设立研发机构,在国外申请专利。鼓励我省企业和研发机构参与国际标准的制定,鼓励外商投资企业参与我省技术示范应用项目,共同形成国际标准。
(二)切实提高国际投融资合作的质量和水平。完善我省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吸引外商在我省设立创业投资企业,引导外资投向战略性新兴产业。支持有条件的企业开展境外投资,在境外以发行股票和债券等多种方式融资。扩大企业境外投资自主权,改进审批程序,进一步加大对企业境外投资的外汇支持。
(三)大力支持企业跨国经营。充分利用出口信贷、保险等政策,结合对外援助等积极支持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的重点产品、技术和服务开拓国际市场,以及自主知识产权技术标准在海外推广应用。支持企业通过境外注册商标、境外收购等方式,培育国际化品牌。加强企业和产品国际认证合作。
七、加大财税金融政策扶持力度,引导和鼓励社会投入。
加快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必须健全财税金融政策支持体系,加大扶持力度,引导和鼓励社会资金投入。
(一)加大财政支持力度。设立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建立稳定的财政投入增长机制。积极争取中央财政投入,重点争取重大关键技术研发、重大产业创新发展工程、重大创新成果产业化、重大应用示范工程、创新能力建设等类型的专项资金支持。对新创建的国家认定的企业技术中心、工程研究中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和重点实验室,经企业申报,省级有关部门审核后,省政府根据项目建设总投资规模按一定比例给予奖励。凡获得中央预算内专项资金支持的战略性新兴产业、重大技术研发专项、产学研创新成果转化应用示范、重大产业专项、产业化依托、产业龙头企业等建设项目,需要地方配套资金的,省级同类专项资金优先给予支持。支持从事战略性新兴产业的企业“走出去”,进一步加大扶持企业拓展海外市场力度,充分发挥现有物流业专项资金引导作用,鼓励我省海运企业开展经香港等境外关口出口一般贸易货物的物流业务或开辟欧际新航线。加强财政政策绩效考评,创新财政资金管理机制,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二)完善税收激励政策。在全面落实现行各项税收优惠政策的基础上,结合税制改革方向和税种特征,针对战略性新兴产业的特点,研究完善鼓励创新、引导投资和消费的税收支持政策。
(三)支持金融机构加大信贷投放。支持并督促省内金融机构根据战略性新兴产业的特点,改进信贷管理考核机制,提高授权授信,增加对战略性新兴产业的信贷投入。积极推进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动产质押融资、产业链融资等金融产品创新和立法保护。加快建立包括财政出资和社会资金投入在内的多层次担保体系。进一步完善我省金融组织体系,积极推动建立中小法人金融机构和小额贷款公司,不断创新战略性新兴产业金融服务。综合运用风险补偿等财政优惠政策及信用担保为主的风险分担政策,建立激励机制,促进金融机构加大支持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的力度。
(四)积极发挥多层次资本市场的融资功能。出台我省加快资本市场发展的若干意见,鼓励战略性新兴企业上市融资,支持已上市公司通过资本市场再融资或并购重组,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发行企业债券和金融机构开发资产证券化产品。设立我省股权交易所,为未上市公司提供登记托管和股份流转等服务,推进场外证券交易市场的建设,满足处于不同发展阶段创业企业的需求。稳步推进企业债券、公司债券、短期融资券、超级短期融资券和中期票据市场发展,拓宽企业债务融资渠道,优化企业融资结构,鼓励我省中小企业探索发行中小企业集合债券和集合票据,积极引导开发低信用等级高收益债券和私募可转债等金融产品。对在资本市场融资并推动我省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的金融机构和有关企业给予奖励。
(五)大力发展创业投资和股权投资基金。积极争取国家创业投资和股权投资等领域的政策支持,在风险可控的范围内为保险公司、社保基金、企业年金管理机构和其他机构投资者参与战略性新兴产业创业投资和股权投资基金创造条件。发挥政府新兴产业创业投资资金的引导作用,扩大政府新兴产业创业投资规模,充分运用市场机制,带动社会资金投向战略性新兴产业中处于创业早中期阶段的创新型企业。鼓励民间资本投资战略性新兴产业。
八、切实加强战略性新兴产业生产的要素保障
在坚持节约集约用地的前提下,对战略性新兴产业项目,优先安排用地预审,确保项目及时落地、按期投产。统筹协调战略性新兴产业特别是集中区的用地需求,加快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产业集中区等各类建设项目用地指标统筹纳入当地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安排。符合条件的公益性科研机构用地可以划拨方式供地。加强供水、供电和供气能力建设,落实天然气用气指标、直购电试点工作等政策,确保我省战略性新兴产业用水、用电和用气需求。
九、加强组织领导,推进体制机制创新
加快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是我国新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战略任务,是实现海南国际旅游岛建设发展战略目标的根本保障,必须大力推进改革创新,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为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提供动力和条件。
(一)加强组织协调。省政府成立加快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发展改革委,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根据重点产业领域发展需要,落实相关责任到相关部门和有关市县,全方位、全过程解决发展中遇到的问题。建立统计、评估和考核机制,定期对我省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状况、目标进行分析、评价,对未达到发展规划目标的产业园区实行定期淘汰制。成立省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建设专家咨询小组,聘请国内外科技、经济、管理和法律专家作为咨询小组成员,对我省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等重大决策进行论证和咨询。
(二)深化重点领域改革。建立健全创新药物、新能源、资源性产品价格形成机制和税费调节机制。实施新能源配额制,落实新能源发电全额保障性收购制度。加快建立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建立和完善主要污染物和碳排放交易制度。建立促进三网融合高效有序开展的政策和机制,深化电力体制改革,加快推进低空空域管理改革。
(三)加强宏观规划引导。组织编制我省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专项规划,有关市、县政府抓紧完成本地区开发区(园)总体规划和产业发展规划编制或修编工作,报省政府审定后实行分类指导。开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统计监测调查,加强与相关规划和政策的衔接。加强对各地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引导,优化区域布局,突出发展重点,避免盲目发展和重复建设,形成各具特色、优势互补、结构合理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协调发展格局。
二○一一年五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