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18年10月以来,海南省自然资源和规划厅通过委托下放省级行政审批事项、建立统一的国土空间用途审批制度、推行“多审合一、多验(测)合一”改革、推广极简审批和标准地制度改革等措施,全省自然资源和规划领域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取得显著成效。截至到今年4月底,共受理了申请办理件1388件。
据介绍,该厅目前共有省本级行政审批事项42项,包括土地管理10项,矿产资源管理18项,海洋管理3项,规划管理9项,林地管理2项。
争取国家下放重要审批事权。争取全国人大暂时调整实施《土地管理法》,对海南自贸试验区内由国务院批准的土地征收事项,由国务院授权海南省政府批准。同时,委托下放省级行政审批事项,2019年7月,经海南省政府同意,该厅将“农用地、未利用地转用及征收审批”等23个审批事项委托给海口市、三亚市和洋浦开发区实施。截至2020年4月底,三地共批准征转用地115宗,总面积1.04万亩;核发选址意见书3宗;林地征(占)用审核审批477.45亩;批准控制性详细规划14宗;办理压覆矿和地灾评估16宗。
大幅提升了审批效率,方便了企业办事,优化了营商环境。该厅建立统一的国土空间用途审批制度。将总体规划调整、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林地征(占)用、海域使用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行政审批事项,交由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统一受理、统一审核、统一报批、统一出具批文。通过实施国土空间用途管理行政审批改革,将之前分散的33项审批流程整合优化为6项,审批时间由之前共计需要的100个工作日整合为20个工作日。
该厅推行“多审合一、多验(测)合一”改革。在选址环节,将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用地预审合并审查,统一核发建设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在供地环节,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用地批准书合并,统一核发新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同时,将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负责的规划核实、土地核验、不动产测绘等合并为一个验收事项。整合建设用地审批、城乡规划许可、规划核实、竣工验收和不动产登记等多项测绘业务,推进“多验(测)合一、成果共享”,降低企业成本。目前,全省已合并办理建设用地预审和选址意见书10宗,面积2052亩;合并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和建设用地批准书16宗,面积483.8亩。
推广极简审批和标准地制度改革。该厅以“多规合一”为基础推进极简审批改革,在海南生态软件园、海口美安科技新城和博鳌乐城国际医疗旅游先行区等园区全面推行“六个试行”改革措施。同时,在先行推广极简审批的博鳌乐城国际医疗旅游先行区、海口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海南生态软件园、三亚崖州湾科技城等产业园区推行标准地制度改革,以区域评估替代单个项目审批,最大限度简化审批流程。海南省推行极简审批制度改革以来,园区投资增速明显加快,审批事项减少70%以上,审批效率提高80%以上,极简审批已经成为了海南产业园区服务企业的一张靓丽名片。
下一步,海南省自然资源和规划厅还将进一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一是依法下放用地审批权限。按照法定程序,将省级审批权限范围内涉及土地审批的有关事项依法授权或委托10个重点园区实施。将省级审批权限内涉及“五网”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宅基地项目总体规划调整、林地征(占)用以及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有关审批事项依法委托各市县人民政府实施。二是贯彻落实好《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采取超常规举措确保完成全年经济目标的实施意见》部署要求。进一步做好重点项目用海、用地保障服务工作,探索创新用地用海政策,降低产业用地成本,解决企业项目用地用海难题,多措并举,不断提升自然资源要素供给质量和效益;进一步简化审批环节,加强指导服务,提高重大项目用地审批时效;全面推进农村“三块地”改革,推动解决海岸带历史遗留问题,有力保障了全省经济社会持续健康高质量发展。三是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制定承接土地征收审批具体管理办法,完善落实事中事后监管措施,评估已下放审批事项的实施效果,强化“双随机、一公开”监督管理,确保行政审批事项放得下、管得住、用得好。(尹建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