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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五措施扶持工业企业灾后生产
2014
10/09
16:20

“只要企业今年总产值增速超过8%就能拿到奖励。例如,增长1个亿就能拿到100万的奖励!”海口市科工信局有关负责人说,为扶持海口企业灾后加快恢复生产,海口市科工信局近日发布的《海口市人民政府关于灾后恢复生产扶持政策的实施意见》实施细则,通过五大措施来扶持该市工业企业灾后恢复生产。

据悉,五大措施包括:一是鼓励工业增长。凡规模以上工业企业,2014年企业总产值统计数据同比增长达8%以上的,按总产值增长部分给予1%奖励。二是激励工业项目加快建设。凡固定资产投资总额达到5000万元以上在建工业项目,在意见实施期内,按计划竣工投产的,一次性给予投资总额0.2%的奖励;提前一个月投产的,一次性给予投资总额0.4%的奖励;提前二个月以上投产的,一次性给予投资总额0.6%的奖励(单个项目最高奖励不超过200万元)。三是灾后受损企业恢复生产贷款贴息扶持。市财政局安排约1亿元的资金支持重点受损企业恢复生产,予以贷款贴息扶持。此外,还有支持企业自助发电和推进工业企业人才落户。

近日发布的实施细则对此进行了进一步细化。例如,申请“工业项目加快建设”的奖励,企业必须于项目竣工投产后1个月内向市工业主管部门提交申请。再比如,对“灾后受损企业恢复生产贷款贴息”的申请,为节约审核兑现成本,该局实行一次性受理,贷款必须是以企业(公司)名义,以股东名义贷款不给予贴息扶持。有重点建设项目的企业的贷款贴息,不得向市重点委和该局重复申请。(记者单憬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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